3月30日,宿遷市宿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一位六旬老人種植罌粟高達699株。
2020年4月7日,宿城區(qū)埠子鎮(zhèn)古莊村的一戶人家內,派出所民警正在對院落中的罌粟植物進行清理,現場民警清點共計699株,種植者臧某某前往派出所主動投案自首
2021年3月30日,宿城區(qū)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臧某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今年已經68歲的臧某某小學文化,一直在家中務農。早在2013年,臧某某就因非法種植罌粟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200元,是什么原因讓他繼續(xù)種植這種毒品原植物呢?原來他是聽信別人說的罌粟可以治療他的咽炎,也可以治療身體的疼痛。
罌粟屬一年生草本,莖高30-80厘米,同樣罌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長期應用容易成癮,慢性中毒,嚴重危害身體。它和大麻,古柯并稱為三大毒品植物,所以,我國對罌粟種植嚴加控制,除藥用科研外,一律禁植。
根據《刑法》的規(guī)定,種植罌粟達到500株即觸犯了刑法,應當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考慮他的年齡,考慮到他自首的情況,還有認罪認罰的態(tài)度,宿城區(qū)人民法院采納了公訴機關的建議,對其判處管制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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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陸鵬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