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兩卡”莫買賣 違法必受罰
2022年12月10日08:33 來源:泗洪廣播電視臺
閑置的銀行卡、電話卡,留之無用,棄之可惜,一些人便動起了歪腦筋,想要把它們出售于他人,殊不知,如果收購人利用你的銀行卡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等信息網絡犯罪,你就可能涉嫌“幫信罪”而受到法律嚴懲。近日,泗洪縣檢察機關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這起事件發(fā)生在2020年暑假,大學生王某打算找兼職,此時同學趙某聯(lián)系他,表示可以將銀行卡借人洗錢轉賬,一張能拿1500元。王某明知對方是洗錢犯罪,但認為只是賣卡,出了事應該不會查到自己頭上,抱著僥幸的心理,將2張銀行卡賣給了趙某,王某的兩名同學張某、李某也通過趙某介紹,賣出了自己名下的2張銀行卡。然而,王某等人很快進入了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的視線。
公安辦案人員鮑尚杰說:“公安機關偵查發(fā)現,王某銷售的銀行卡被電信詐騙團伙利用,涉詐騙金額2萬余元,進賬流水450萬余元,同案其他人所售銀行卡情況類似。案發(fā)后,警方聯(lián)系了王某等4人,他們意識到自己行為觸犯了法律,隨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名上線也相繼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以“幫信罪”,將王某及其上線等6人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通過多方走訪,對4名學生的犯罪動機、認罪悔罪情況、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方面進行了細致調查。
泗洪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李軍說:“經過詳細調查,我們發(fā)現,4人均為在校大學生,社會閱歷較淺,平時學習表現較好,因為一時的僥幸而被犯罪分子利用。對4人做相對不起訴處理,同時對2名收卡上線依法提起公訴。經法院一審判決,2名上線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和一年五個月,并處罰金。”
“幫信罪”其實離我們并不遙遠,生活中,很多人身邊都有閑置的電話卡、銀行卡,一不小心就可能會被犯罪分子利用,淪為詐騙分子的幫兇了,從而涉嫌犯罪。
泗洪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李軍說:“犯罪分子收購的電話卡往往會被用于撥打詐騙電話,而不管以什么方式實施詐騙,最關鍵的一環(huán)都是要求受害人將資金匯入指定的銀行卡內,這個銀行卡往往就是收來的銀行卡。詐騙分子通過他人的銀行卡將詐騙所得迅速轉移,從而逃避公安機關偵查?!?/P>
“兩卡”一旦被出租、出售,不但會被犯罪分子用來實施電信詐騙,還會被用來從事網絡賭博等其他違法犯罪活動。隨著《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于2022年12月1日生效,對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行為的打擊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生活中,我們切莫貪圖小利,隨意出售、出賣自己閑置的銀行卡、電話卡,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否則,等待自己的將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