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要辦理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那么,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年度匯算的方式呢?《公告》第六條明確了以下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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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要辦理2019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那么,納稅人可自主選擇哪些辦理年度匯算的方式呢?《公告》第六條明確了以下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