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付式消費糾紛添加“解鎖器”
2024年06月22日10:20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預付式消費領域的諸多民事糾紛,令消費者“望卡生畏”。近日,最高法發(fā)布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預付式消費本來是消費者提前預支費用獲得優(yōu)惠、商家提前得到資金便于運轉的雙贏模式,但是由于部分商家信用意識淡漠,預付費監(jiān)督機制缺位,以及對經營風險預判不足,導致預付式消費反而成為消費陷阱,有時候甚至成為商家坑騙消費者的非法斂財之道。今年3月,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2023年預付式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報告》,列舉了預付式消費領域存在經營者違規(guī)售卡、消費者辦卡容易退卡難等6大痼疾。
《消法》第五十三條針對預付式消費領域單獨列出;即將于7月1日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五十條也對預付式消費商家經營義務和法律責任進行了詳細規(guī)制;《單用途商業(yè)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兩部部門規(guī)章也對預付式消費制定了相應規(guī)范。但在司法實踐中,還需要操作性更強、規(guī)定更為細致的、更具指導性的司法審判依據。
消費實踐中,美容、健身、教育培訓等生活消費行業(yè)是預付式消費糾紛多發(fā)領域。消費者組織采取公益訴訟或集體訴訟等途徑積極為消費者主張權利,取得了不錯的成果。但由于預付式消費涉及多行業(yè)多領域,具體情況五花八門,完全靠法官個案處理,難免出現(xiàn)同案不同判的情形,也會大量消耗審判資源。
本次《征求意見稿》對消費者在預付式消費權利救濟中的常見情形皆有所涉及。商家卷款跑路、變更經營場所、設置不利于消費者的格式條款、消費者因健康等合理原因要求退款、舉證責任劃分、退款比例計算、借助第三方惡意逃債等在預付式消費糾紛中屢見不鮮,《征求意見稿》精準施治、對癥下藥,一一對應給出破解之道,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可謂不強。
《征求意見稿》針對預付式消費維權中的痛點堵點難點,如《征求意見稿》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等條款對于因消費者原因造成預付式消費合同無法履行時,退款的計算方式、贈品的價格補償、返還預付款等情形,征求意見稿也都作出支持合理主張的規(guī)定。
司法解釋作為立法的一種形式,在關切熱點問題、增加司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具有天然的權威性和便利性,相信不久的將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的司法解釋,將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帶來新亮點新思路,為預付式消費糾紛添加“解鎖器”。